物业调解是对的,但一定要督促物业调解到位,如果马虎的话,你可以去起诉一楼和物业公司,他们的责任分别是:
1.一楼业主是直接责任人,由于他本身的错误导致六楼进水,进而给五楼和四楼造成损失,该损失的后果与一楼业主行为有因果联系;
2.物业公司负有管理责任,由于物业的管理疏忽,包括让业主自己打开水表开关,没有给水阀贴标签,没有关掉六楼水阀等,间接给该后果的发生造成影响。
如果满意的话,请考虑下适当加分哦。
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一楼业主是事件的直接操作人,为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一楼在没有任何咨询的情况下私自打开水阀,从而导致整个事件的产生,为主要责任方,至于一楼辩解无任何标识,则这一责任直接由物业公司来承担。物业公司为间接责任人,主要表现在物业公司对空关房的管理不善,没有关闭空关房水阀,物业公司必须承担管理不作为责任,至于双方协调则是在两者之间平衡利益,受害方应加以督促,如长期无结果,建议申请第三方进入调解,仍无效,则诉诸法律!
祝 好运!
告到法院去,保留现场,给财产损失证明单位打电话开证明,你查114都可以的,他们给你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