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你是因为跟领导不和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可以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自愿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