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拆迁和城中村拆迁赔偿

2025-06-28 21: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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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十四、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实施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按以下五种情形及标准。
1,低档被征收房屋包括棚户区平房、2层住宅楼等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的2倍;
2,低档被征收房屋包括3层或4层住宅楼等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的1.8倍;
3,中档被征收房屋包括5层以上住宅楼等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的1.5倍;
4,中档被征收房屋包括厂房、经营性用房等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的1.3倍;
5,高档被征收房屋包括别墅、高档住宅楼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业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制定实施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前,暂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总体意思就是说没有统一标准,这需要你跟政府协商补偿方案

回答2:

国务院出台的标准也只是总的纲领,具体到地方还是要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而定,1.5是理想数值,1.2是比较正常的。主要还是要看政府给您的补偿是否全面,还有您是否能够满意,这都是可以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