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投票的人可以自己再次投票吗

2025-06-27 04: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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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接受委托替人投票是代表他人行使选举权,自己投票则是代表自己行使选举权。

前提是自己有选举权,而且已经被列入当次选举选民名单。

下面是具体的法律依据:

  1. 有关选民资格的规定

其一、上级代表机构的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8月29日修正版)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第五条

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选举办法另订。

第二十六条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第二十七条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第二十八条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第三十四条

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其二、基层代表机构的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2. 有关委托投票的相关规定

其一、上级代表机构的选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8月29日修正版)

第四十一条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其二、基层代表机构的选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十五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回答2:

要将完整的投票方式发布出来才能获得更多人的支持,太过于简单的结束了朋友们是不知道在哪里如何进行投的

回答3:

要将完整的投票方式发布出来才能获得更多人的支持,太过于简单的结束了朋友们是不知道在哪里如何进行投的

回答4:

  1. 自己有投票权

  2. 被委托投票的一票是其他人权利的转移,和你自己的权利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