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和解,按照应该给与的所谓双倍工资协商,摆平了事。处理完1年后就万事大吉了。因为劳动争议时效为1年。告上法庭或者劳动仲裁一般对企业不利,因为肯定有漏洞,不签合同本身就违法,说不走,还没有社保,也是问题。
叫老板拿点钱封住劳动局的高官。这样劳动局就不会受理了。
这是企业管理有漏洞,只有跟员工协商,否则赔偿员工劳动之日起的双倍工资。除此之外只上到劳动站或劳动仲裁,听从法律的。
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