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
因为故乡的芦苇给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想起它就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中;故乡的芦苇还能让我悟到人生的启示。
2.比喻。
3.写出芦苇在初春季节刚刚露出嫩芽时的情态。“探”有拟人的色彩,写出了作者对芦度苇的喜爱。
4.不同意,因为第八段“到这时候”和第七段是衔接在一起的。
5.改用了第二人称,更便于作者抒发对芦苇的喜爱和怀念之情。
6.故乡的芦苇。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中,尖尖的、靛青色的,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芦苇,在初春刚露出嫩芽的情态,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因为我刚做了😂😂
迫不及待 和 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