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成三轮摩托车,消费税到底可否抵扣?

2025-06-26 1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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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因此,能够抵扣的只有一种情形,即: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由于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成三轮摩托车,故消费税不得抵扣。

回答2:

1.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除酒、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外,其余9个税目有扣税规定: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9)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