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使用了5年,在第6年发生了减值,可收回金额只有25000元,还剩2年没有摊销,
所以2016年应计摊销额=25000/2=12500元.
减值后,按可回收金额做摊销,该资产摊销到期年限为2017年,减值后,还可摊销两年,即2016和2017年,则2016年摊销=25000/2=12500.
180000/8=22500
22500*5=112500
无形资产一般在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生减值则要提减值准备
112500+22500=135000
180000-135000=45000
可收回金额少于摊销成本 两者孰底摊销
25000<45000
2016年摊销额25000/2=12500
25000/(8-6)=12500
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