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认为个税改革应该考虑如下几个方向:
1.对于劳动收入类型的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应该完全免除个税,只对资本、财产类所得征收个税。
2.如果做不到第一点,那么个税的工薪所得累进税率必须下降,最高税率不应超过企业所得税率25%,否则就是对劳动成果的剥夺。
3.个税免征额应从目前的3500元至少提高到10000元,因为赚取5000元收入的个人其实处于贫困状态,不但不应交纳个税,政府还应该通过转移支付去帮扶、照顾他们过上体面生活。
4.在计算应纳税税额时,目前采用综合征税,草案中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其初衷是好的,但会让征管工作很复杂,也会让征管成本很高,在实施过程中,甚至会让很多人担心多扣违法,人心不安。因此,还是保留分类征税好。
5.个税改革,要挂钩增值税,让人工成本能够产生进项抵扣。
答:以前在3500元标准以下的没影响。5000以下的的多收入45元,一万以下的多收入150块,一年能省1800元,以此类推。
个税免征标准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考虑月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不变,则个人将少缴纳个税45元,即(5000-3500)*3%。对于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原先在3500-5000元之间间的人而言,受益将是最大的。
根据公式:个人所得税=(工资一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一免征额)x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月应纳税所得额ⅹ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所以,各地工资收入水平不同、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不同,也也会影响个税改革后的税后收入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同时中高层管理人
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水平也明显高于普通员工。所以对于个税免征额提高,对于收入较低地地区和人员的边际影响会更大,对于高收入群体而言,影响并不是很大。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答:.个税免征额应从目前的3500元至少提高到10000元,因为赚取5000元收入的个人其实处于贫困状态,不但不应交纳个税,政府还应该通过转移支付去帮扶、照顾他们过上体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