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私自上路拦车违反治安处罚法那条

2025-06-25 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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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民私自上路拦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4项之规定,涉嫌违法拦截车辆,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如果是拦车的目的是收费,其行为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涉嫌敲诈勒索,依法也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回答2:

说清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