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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因素
首先,认识偏差。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主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工会工作,有些人认为企业是我的,工会工会为企业服务必须为我常常站在维护工人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工会主席的主要方面,有些人认为企业的工会主席职务不走工资,干好干坏不影响经济收入。
二是要努力工作开展。地位较低的小型和中型的非公有制企业,无论是产权在企业中的工会,有没有人事权,再加上绝大多数的小型和中等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的一部分时间,他们也是员工的企业,他们的状态的主要决定企业的法律和工会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往往是首先要考虑的“饭碗”之间的“饭碗”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难以保障,维护职工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被动摇。
功能难以发挥。缺乏权利的保护机制决定工会的困难,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协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模糊”工资集体协商难度大;工会维权能力人权工作者期望相反。
四,系统是不完善的。联盟呼吁的群众,不高的民主化程度,成员的国会系统流于形式;(代表)报告的成员成为肤浅的;相对较低比例的普通工人在工人的代表,通常只有20%,和工人不能完全表达的愿望。
第五,基础薄弱。的先天不足担心,缺乏内在的动力,但也忽略了工会建设收购培育,遵循传统的思维定势。
第六届法律盲点。许多工会主席,目前的法律环境下的工会工作提出质疑。他们认为,法律和法规落后于功能性的需求。按照工会工作的法律和法规是不完美的过大;法律法规“灵活”和“刚性”,工会干部履行职责,理不直,气不强。
七是不会来指导。工会干部的工会领导机关的指导下服务的努力是不足够的重视,没有形成工人的小企业现状的对比研究不深,部署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多的压力下任务指标方法和手段工作的指导意见一刀切地要求更多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