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赔偿受害人并得到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小女孩未满14周岁,不追责也得判你。
这玩意不是告不告你的事, 是警察抓不抓你的事。违法了还能跑了你。除非销案,但是强奸这么恶劣的刑事案件,可能销案么。
等着判刑吧。 公诉你。
你强奸幼女,本身就属于“恶劣”。作为公诉案件,你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