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伙人意见不和,,后大打出手.置一方一人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当事人投案自守...

2025-06-26 08: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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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你说的“两伙人意见不和,后大打出手.置一方一人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当事人投案自守...这种情节算,”,这不是故意杀人,也是过失杀人,应是故意伤害致死人命罪。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打群架置人死亡主要是根据各个当事人在案件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