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写的是140平米,房款也是按这个面积交的,2年后开发商来说房屋面积不对,重量说多了12平米,要补

2025-06-26 2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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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若是这种情况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现在你这个已经超出百分之三 你就交百分之三那部分 也就是140乘以百分之三的钱 剩下的开发商负担 但产权归你 happy吧

回答2:

按购房合同啊,但办房产证得按实际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