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中 病人被打 医生置之不理 医院要负什么责任

2025-06-27 07: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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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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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况属实,医院需负一定责任,但仍要排除以下情况:
1.患者有不宜手术的各种疾病,比如凝血功能障碍等.
2.各项指标:包括B超和羊水等各项检查均正常,胎位良好,没有头盆不正等剖腹指征.
3.患者拒签手术同意书(不要笑,这种情况的确有.)
但如果完全如你所说,胎儿太大有不能产出的风险,羊水混浊导致胎儿窒息,这就是主管医生不负责任,检查(体检和实验室检查)不够完善,且患者多次提出手术而不同意,医院需负上相当责.

问题补充的回答:
1.根据你表妹的年龄是否大于30岁,是否有妊娠期的疾病如妊高娠,妊娠期糖尿病,子痫,羊水过少、妊娠合并心脏病、胎盘功能低下等等情况,看是否属于高危产妇,如果有其中之一,又迟迟不做剖腹产,医院应负上一定责任.
2.中午12点已破膜,当时应可以检查出是否羊水有污染.
3.产妇当时已提出剖腹产要求,而家人又在产房外,此时应通知家人是否同意剖腹产要求并说明利害关系,而不是想当然以为只是产妇忍不住.
4.胎心出现问题到手术的时间有多长?
5.正常情况下医生的确不会主动提出剖腹产,但这是要保证孕妇安全的情况下的,如已怀疑头盆不称,还坚持顺产,就有点不负责任了(不过这点如果只是谈话而没有写入病历的话,他不承认也没办法,但产前B超或许有记录)顺产率的确也是评优的指标之一.
6.如果不能解决,可以考虑向医院行政部门投诉或要求医疗事故鉴定,封存病历.必要时可以走司法途径,基本上这样的话没人敢包庇出事的医生了.但千万不要去医闹....我最讨厌医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