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定要他承担责任的,他的主要责任就是在于保护学生,这点都做不到,要他有啥用
不承担一些责任,但他不够尽职,建议学校处罚
你好:
1:此案件的发生你在第一时间可报警?现场的勘察及
案情笔录,处理意见?
2:你有何人,何据来证明你的笔记本电脑是放在你的
寝室?[若无凭据或不足的话,那责任将自负]。
3:校内已发生过类似案件,作为校方及专管员是有责
任及时发出警示通告[大会提示,班会讲解,粘贴布告等];
倘若未作,校方应负监管不力之责;而管理人员则应负其
失职之过;依据《合同法》 《民法》之相关规定他们应
负有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4:鉴于这样的官司不好打,[取证难...]伤神而耗力;
若以后再有较为贵重的物品最好在暂时不用时可以由校方
代为保管会安全些[应按委托保管程序办理];免得发生问题
后,处理起来是很麻烦的呀....;你说对么。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吧。
应该承担一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