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4月份到10月份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可以让公司补缴三月份到十月份的社保,另外你的公司还会受到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