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有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就可以告他,而且基本就是你胜诉。
通过你的描述来看,老板不是在炒你鱿鱼,而是不给你工作,让你自动走。所以,你要是告他,也没用!因为你还没有离开那里啊!而且你也没有签合同,告了更没用了!当下你最重要的是稳定情绪,接下来你还是找其他工作吧!
有没有打卡记录之类的,把能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材料该复制的复制吧。
可以的,而且,在用工的一个月内必须和你签合同的,超过的要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你后面3个月可以得到6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