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可以选择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迁移:
1、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迁出证明》;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居民户口迁移: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德州市公安局户政处电话:0534-2624750转户政处。
或者0534--263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