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清朝的地方行政区划?

2025-06-28 06: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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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方行政区划:府、厅、州、县

作者:何珍如 转自:中国大百科全书

清代将地方行政区划为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厅﹑州﹑县)三级。府厅州县为省级以下行政区划。


省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管辖若干县(州﹑厅)。府的行政衙门所在地称府治﹐即附郭县。某些府亲辖地方﹐无附郭县。府的行政长官为知府﹐初为正四品﹐干隆十八年(1753)改为从四品。雍正中﹐全国共设一百六十七府。干隆时增加为一百八十四府(包括顺天府﹑奉天府)。至光绪二十五年﹐增为一百八十七府。除顺天府外﹐直隶省十府﹐奉天府尹二府﹐吉林二府﹐山东省十府﹐山西省九府﹐河南省九府﹐江苏省八府﹐安徽省八府﹐江西省十三府﹐福建省九府﹐浙江省十一府﹐湖北省十府﹐湖南省九府﹐陕西省七府﹐甘肃省八府﹐新疆省六府﹐四川省十二府﹐广东省九府﹐广西省十一府﹐云南省十四府﹐贵州省十二府。到清朝末年﹐全国共有府二百余个。


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或战略要地的地方行政单位。分直隶厅和散厅。直隶厅直属于布政使司﹐相当于府或直隶州。散厅一般隶属于府﹐也有的隶属于道。厅的行政长官称同知或通判﹐同知为正五品﹐通判为正六品。直隶厅和散厅品级相同。清初﹐知府常派其佐──同知﹑通判分防府内各地﹐其驻各地的办事机构称厅。以后厅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域单位﹐其行政长官仍沿用同知﹑通判旧称﹐不过已与各府的同知﹑通判不同。光绪末年﹐全国有直隶厅﹑散厅一百余个。


清承明制﹐直属于布政使司的州称直隶州。直隶州有属县﹐是相当于府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唯其规模略小﹐政事稍简。隶属于府的州﹐称州(散州﹑属州)﹐是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行政区。直隶州和州的行政长官皆称知州﹐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属州知州为从五品。光绪末年﹐全国设直隶州﹑散州二百一十余个。


初级地方行政单位。清承明制﹐县一般隶属于府和直隶厅﹐或隶属于道和直隶厅。例如﹐黑龙江省的大通县﹑汤原县隶属于兴东道﹐奉天省的安东县﹑宽甸县隶属于凤凰直隶厅。县的行政长官为知县(正七品)。清朝末年﹐全国设县一千三百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