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吗去哪里办理

2025-06-26 07:11:1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目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范围仅限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申领临时身份证的,仍需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规定: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回答2:

在补办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回答3:

身份证丢了,可以随时去公安户籍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