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后调岗不接受怎么办

2025-06-26 23: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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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产假后调岗不接受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其内容应该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条款。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合同中确定的,如果需要变更,也应该协商一致才可变更。对于产假结束的女职工,需要更换岗位的,应该和该员工协商一致才可以。否则,企业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