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后购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2025-06-28 07: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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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 购房人单身证明,包括离婚证书等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回答2:

回答3: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